(一)受理范围
1、刑事、治安类违法犯罪线索;
2、对公安工作提出意见、建议;
3、对公安机关的各类重大处理决定提出申诉;
4、对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提出控告、投诉;
5、涉及公安业务的其他重要问题。
(二)如果您的来信仅仅涉及一般性的业务咨询、查询、举报投诉等问题,请到本网站相应栏目反映。
(三)由于局长信箱接收的来信大多牵涉重要事项,需要必要的时间调查核实,并给予您回复,请您耐心等待,因此给您带来的不便,敬请见谅。
(四)填报人应逐项如实、详尽填写相关内容,以便得到及时的回复,相同内容的信件填写一次即可。
注意事项
一、保证个人信息的完整性。
在个人资料中把真实姓名,真实的联系电话填写完整,对于反映的问题属举报类的,可以不用真实姓名,但所留的联系方式(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)需能够联系到反映人本人。
二、保证反映问题的真实性。
网友反映问题的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事件要素齐全;反映的问题实事求是,不凭空捏造、不诽谤和辱骂他人;反映人需对所反映的问题负责。
三、保证诉求解决的问题条理清晰、合理合法